台湾“中央社”11日消息,台“外交部”11日表示,为配合“新南向”政策,近期内将召开跨部会协调会议,在兼顾“国安”及促进观光下,简化申请人前往驻外馆处申办签证的程序。
11日有民众投书媒体表示,有一位杰出的越南进口商人,抱怨到驻越南代表处办理赴台签证,除了要求提出台湾合作公司邀请函外,还要求提供相当金额的存款证明或房地契证明来抵押。
“外交部”提出说明,核发越南商务人士来台签证,目前仍延续现行政策及做法,相关驻外单位依申请人来台目的、职业、财力、以往来台纪录通盘考虑后,决定签证准驳。
但“外交部”强调为配合“新南向”全方位政策,正在规划签证政策,相关部会将于近期内召开跨部会协调会议,盼在兼顾“国家安全”及促进商务观光发展等考虑下,简化申请人前往驻外馆处申办签证的程序及应备要件。
此外,若越南籍人士持有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有效签证或居留证者,可以至移民署“东南亚五国在线查核”申请凭证,持凭来台。另持有亚太商务旅行卡(ABTC)且有预审者,也可凭以入境。(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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