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8月26日,美国国土安全局下属的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也就是俗称的移民局,公示了一项名为“国际创业家条款”(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 )的新规定,将允许部分外籍创业者在美国居留,时间可长达5年。公示后的45天内,移民局将接受一起公众对这一新规定的意见和建议,之后移民局将决定是否推行这项政策。

这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在11月总统大选前又一次利用行政命令,绕开国会立法实现自己意愿的尝试。这次奥巴马推进的政策被媒体广泛称为“创业签证”。移民局可以使用现有的行政权力实现这项规定,而不需要获得参众两院批准。

白宫在发布的新闻稿中提到:“今天将是吸引全世界最优秀、最聪明创业家来美国开创下一代伟大公司和在美国产生大量工作岗位的重要一步。移民创业家一直在全美范围内对美国经济有着卓越的贡献。每四个小型企业里就有一个是移民创办的。全美高科技创业公司尤其是硅谷的创业公司也有很多移民创办的。研究表明40%的财富500强是由移民或者移民的孩子创办的。”

申请标准可能放水

美国元臣国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帆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申请‘创业签证’最大的挑战是没有先例可循,标准也不是很细致,所以有可能会出现放水。”

按照公告的解释,要申请“创业签证”的申请人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在美国成立公司,并且必须持有至少15%的所有权,而且在该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第二,至少获得来自政府有关机构10万美元的奖励或资助,或合格的美国投资人34.5万美元的投资。

目前,如果创业者要通过办理签证进入美国可以通过工作H签证,跨国高管L签证,或者是卓越O签证。

其中最容易申请的是工作H签证,但是因为工作H签证对雇佣公司有一系列的要求,同时工资不得低于美国平均水平,所以新成立的小公司很难达到这些要求,无法为任何雇员办理工作签证。即使创业公司已经足够成功能够达为员工办理工作H签证的时候,还会遇到到当年签证名额用完等问题。工作H签证有每年6万5千个名额的上限,通常每年4月1日移民局开始接受申请当天就收到超过上限的申请,最后必须在申请者中抽签,抽中者才能办理当年的工作H签证的时候。这就造成很多媒体上报道的创业公司CEO被迫离境,在新德里美国大使馆前搭帐篷等待签证的故事。

跨国高管L签证要求申请人在美国公司的海外分支工作至少一年,对刚毕业打算留美的学生不适用。而且跨国高管L签证也对最低工资有要求,对于创业公司也是额外的负担。

卓越O签证虽然不需要雇主的支持但是对申请人要求很高,需要申请人在6项卓越能力中至少证明4项。由于该签证更多的是为了学科带头人,体育金牌得主或者艺术家来美国所设计,创业者要满足这些条件比较有难度。

而现在申请“创业签证”第一条非常容易满足。第二个条件要求的美国投资人需要有以往投资成功的记录才能被认定为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第二条如果不能满足,但申请人若能提供足够证据以证明公司有快速发展和在美国创造就业的前景,也有希望得到批准。

这样的规定弹性就比较大,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创业签证”无法可依,是个案审批,所以如果有些勉强的个案得到放水批准也不足为奇。

按照白宫预计,每年大约会有3000人得到“创业签证”。

不是签证更不是“绿卡”

陈帆表示:“所谓的‘创业签证’其实不是签证。其英文是Parole,中文翻译是移民‘假释’,是政府允许一个人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合法留在美国的一种行为。”

在美国设立一个新的签证种类必须得到国会立法批准,签证能够发放的上限也必须由参众两院批准。而Parole则由移民局签发。最普遍的Parole是俗称“回美纸”的文件,给予那些已经申请将身份从签证调整为绿卡但还在等待绿卡最终批准的人合法居留和进出美国的资格。

“有了‘创业签证’将可以合法呆在美国2年,到期后可以再申请延期3年。其间,持有人将只能为他创立的公司工作。而他的配偶将有资格合法申请工作许可证(EAD卡),为任何公司工作。” 陈帆说,“这个‘创业签证’适合在美国毕业的学生通过自己创业留在美国,或者是人在国外需要来美国创业的人士。”

因为这个所谓的“创业签证”只是移民“假释”,并不是签证,所以不需要国会通过,也没有名额限制,但是同时也不能像工作签证持有人那样申请工作类绿卡。当然,“创业签证”更不是绿卡,5年期满之后就不能继续利用这个“创业签证”留在美国。当然,申请人还是可以通过申请工作签证来正式进入美国的移民体系,最终获得绿卡。

“消息公布后有不少人来询问,但是总是把这个所谓的‘创业签证’和投资移民比较。但‘创业签证’并不是把投资移民的资金需求从最低50万下降到34.5万。投资移民主要是吸引美国以外的资金进入美国,资金必须是申请人自己合法所得。另外,‘创业签证’是为了留住人才,资金是已经在美国的国内资金,而且不能是申请人的。” 陈帆称。

国会不作为的产物

“这次奥巴马是动用了行政权力在目前法律允许下对移民制度进行了修正。按照现在的国会现状,要通过移民改革法案需要很长的时间。” 陈帆律师说。

改革现行美国移民法的呼声在美国一直都很强。但是现状是人人都同意现行移民政策需要改,但是围绕着如何去改、触动谁的利益的问题却一直相持不下。最终两党在国会相互否决,造成几年来议题空转,最终沦为竞选炒作议题。

“创业签证”的法案最早在2010年就进入国会讨论,之后根据两党相互磋商,一再修订。最新的版本是2013年1月被提出,目前还搁浅在委员会审议阶段。

目前不是所有移民政策改革倡议者都支持向高学历移民倾斜的政策。他们认为,无论受教育程度高低、科技方面能力强弱,移民的不同技能对于美国经济都是有贡献的,偏向于任何一方都会有碍于全面的改革。

2012年的移民改革法案,旨在向高科技倾斜的移民法案——“外国科技类留学生工作法”由共和党控制的众议院得到多数通过后,被民主党和奥巴马总统利用总统否决权封杀。当时投票反对“外国科技类留学生工作法”的民主党议员赵美心在面对华裔民众抗议的时候表示,该法案非常糟糕,因为增加给高科技人才的5万个移民名额是以减少相同数量的抽签绿卡名额作为代价的。按照现行法律华人没有资格参与绿卡抽签。

民主党认为不应该削减现有的任何移民名额。而共和党显然不打算在增加总的移民名额上做出让步。所以任何通过国会正途改革移民制度的企图在国会和总统分属两党,而且没有政党拥有绝对多数国会议席的政治现实下都难以得到通过。而奥巴马在11月总统选举之前用行政命令提出“创业签证”不仅事实上实现了增加移民名额的民主党的主张,更加在11月总统选举中为希拉里拉来了选票。毕竟,如果特朗普当选,这种行政命令产生的“创业签证”随时可能会被新的行政命令所取消。(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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